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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
青岛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网
2022-03-03 19:05

青岛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

一、制定《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》

1.对标一流,研究我市营商环境创新突破政策,制定《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》,服务企业、自然人、项目建设、创新创业“四个全生命周期”,提升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、专业化、数字化、品牌化“六种服务能力”。

2.加强改革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,着力加强制度创新: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;健全更加开放透明、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;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,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;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,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;营造公平竞争法治环境,依法加强对资本和平台的有效监管,深化公平竞争审查评估试点,加大对不正当竞争的整治力度。

二、推动营商环境进入全国前列

3.继续扎实做好营商环境国评备考工作,夯实指标牵头部门责任,提升政策兑现率与知晓率,持续深入开展市场主体走访和政策宣传,力争国评进入全国前列。

4.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契机,积极争创国家试点城市。规定动作,照单全收,对标《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》重点任务,对101项改革举措全面研究落地方案。自选动作,加压创新,积极主动地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,突出区域发展特色,推出更多利企便民的创新举措。

三、探索营商环境数字化解决方案

5.推动各审批业务专网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互联互通,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、电子证照共享互认,围绕“四个全生命周期”拓展应用场景,做到“网通数也通”。

6.扩大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,坚持“全领域、全归集、全覆盖、全应用”,探索实施数据场景授权,提升数据应用稳定性、精准性、及时性。

7.探索建立营商环境运行“监测+预警+对比+研判”系统,对营商环境指标实时监测、预警预判、对标对比、研判分析等,对营商环境优化推进工作进行精准“画像”,通过营商环境大数据辅助政府决策。完善数字规则,同步推进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保护。

四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差异化赋权新模式

8.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坚持“权责一致、重心下移、减少层次”,聚焦自贸区、高新区等国家级重点功能区,综合评估区域发展需求、规模体量、功能定位和承接能力,变“单一事项碎片化赋权”为“一整件事完整链条赋权”,积极探索按需差异化赋权新模式。

9.健全审管协同机制。明确审管衔接机制和职责边界,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,坚持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并行,按照“编随事走、人随编走”原则,厘清权责关系。

10.实施行政许可清单制度。根据国务院部署,编制市、区(市)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,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,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。

五、加强跨区域协调联动推进一体化发展

11.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、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,聚焦互联互通、产业创新、营商环境及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,提高经济集聚度、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,打破地域壁垒,实现便利共享,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政策互认、行政审批证照互认、政务服务跨域通办、标准统一,着力推动形成胶东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。

六、夯实营商环境工作体制机制

12.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协调指导作用,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营商环境创新工作的政策支持,加强政策措施衔接配套,科学把握改革的时序、节奏和步骤。

13.常态化召开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,市、区(市)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报告。

14.加强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应用,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,做好“以评促优、以评促改”。加强监督执纪,监督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,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。

15.加强法治保障。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等调整情况,及时对我市制定的规章、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,建立与营商环境工作创新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。对成效明显的改革举措,及时推动上级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立改废释,固化改革成果。

16.建立健全营商环境“专家委员会+媒体观察员+市场主体体验官”制度,让“专家决策咨询”“媒体观察监督”“政务切身体验”迈入制度化、常态化轨道,以问题导向推动营商环境全方位深度优化提升。

17.围绕“人人都是营商环境、个个都是青岛形象”,打造新型政务服务理念,拓宽政企常态化沟通渠道,深度培育“首席审批服务官”“青年政务团”“市民中心回家日”等青岛特色政务服务品牌,力争培育一批有青岛特色的营商环境IP,讲好营商环境“青岛故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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