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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届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部长会议|我国已逐步形成四大油气进口通道,与周边7国实现电力联网
青岛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网
2021-10-18 20:32

10月18日上午,由国家能源局与山东省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届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部长会议在青岛国际会议中心开幕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8年来,能源国际合作取得积极成效。目前,我国已逐步形成西北、东北、西南及海上四大油气进口通道,与周边7个国家实现电力联网,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。

据介绍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以来,我国已发布《推动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》《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》等多份指导性文件,能源国际合作战略方针、政策体系基本确立。近年来,我国先后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,与30多个能源类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合作关系,参与双多边能源合作机制近百项,签署了100余份能源合作文件,与1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双边能源合作规划。此外,中国已正式加入联合国“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”行动,先后成为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成员国、能源宪章签约观察国和国际能源署联盟国等,能源国际合作机制不断完善。

在跨国、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联通方面,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、中缅原油管道、中国-中亚天然气管道C线、中俄原油管道复线等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相继投运,中亚俄罗斯、中东、非洲、美洲和亚太五大油气合作区建成,逐步形成西北、东北、西南及海上四大油气进口通道。目前,中国已与周边7个国家实现电力联网,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,将在更大范围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,更广领域促进区域国家能源合作。

与此同时,我国能源领域自主科学技术创新与突破,带动了高端产能、技术、装备“走出去”步伐不断加快。我国“华龙一号”等自主核电技术出口实现突破,企业承建巴基斯坦6台压水堆核电机组,合作开发英国欣克利角C和后续核电站;特高压直流输电技术在巴西落地,特高压交直流技术及成套设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;打造了亚马尔天然气项目、卡拉奇核电站等一批能源合作样板项目,通过能源领域重大项目的务实合作,不断助力有关国家改善能源基础设施水平。

在持续深化能源领域对外开放方面,我国大幅放宽外商投资准入,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,促进能源领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、便利化;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全面取消煤炭、油气、电力(除核电外)、新能源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;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能源产业发展,重大外资项目相继落地,国际能源公司在我国投资规模稳步增加。

目前,我国已成功主办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部长会、G20能源部长会、中俄能源商务论坛、国际能源变革论坛、金砖国家能源部长会、中国-石油输出国组织高级别对话等多场重要国际会议,成功当选联合国能源高级别对话能源可及性领军人物,成立了中国-阿盟清洁能源培训中心、中国-非盟能源伙伴关系、中国-中东欧能源项目对话和合作中心、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、中国-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等5个区域合作平台,持续在国际能源合作场合发出中国声音,贡献中国智慧。

(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肖芳 报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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